“黑色吃黑色”?惩罚!

如果“黑钱”被释放而另一方没有报警,罪犯可以“保持镇定”吗?最近,在山东省Zibo市的Huntai县人民提起的案件中,被告张的想法是“吃黑人”,同时借给自己的银行卡来帮助犯罪货币 - launder -launder -launder -launder -launder -Launder -Launder Money,计划为犯罪分子提供不良资源。最后,在欺骗性的人报告此案之后,张被判处三年监禁,四年审判,并因抢劫和欺诈罪被罚款20,000元。由于债务,他的银行卡“租用”了他的银行卡在2024年11月使用,张正在在网上寻找一种“赚钱的方式”,发现有人以高价租用银行卡来赚钱。为了赚钱,张向另一方提供了他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以便使用其他方,知道其他人可以通过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资金。另一方使用张银行要支付超过40,000元人民币,他在卡上留下了超过2500元的元人民币,作为他的银行卡使用费。在阻止“在线”并从卡中撤回钱后,张去了另一个省份将其银行卡以他的名字向其他人提供给其他人,以根据“在线”安排使用。由于银行卡转移的太阳班限制为2,000元,因此无法在同一天转移50,000元人民币。因此,“在线”并同意张第二天从银行中删除现金。那天晚上,张通过移动银行得知,他的卡上有超过50,000元人民币,他有一个覆盖资金的想法。为了使50,000元人民币作为他自己,张报告说,移动银行秘密购买了高速铁路,并在一夜之间从另一个省返回家园,并阻止了“在线”微信和电话号码。后来,张退还卡后,他撤退了50,000元人民币该卡还清债务。在重复了同样的技巧之后,他成功地品尝了“甜味”,张想到假装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其他人供其他人使用,然后在进入卡后将卡上的资金在卡上本身上获得资金。他开始通过互联网积极寻找卡用户,并将其银行卡交给其他人使用。不久,张获得了“ negarta”的第二次连词。在“在线”之后,他要求骗子移动60,000元的张银行资金,张删除了“在线”对释放的基础购买东西的控制权,并立即使用移动银行来报告银行卡损失。电话接听电话,受害人于2024年11月报告了这一事件。在起诉中。公共起诉因涉嫌抢劫和欺诈,在Huntai县人民法院举行。在审判期间,张向人们付出了对经济损失感到失望的人。最终,张被判处三年监禁,缓刑四年,可判处hantai县人民法院的20,000元人民币犯有抢劫和欺诈罪。检察官注:犯罪犯罪不会限制他人法律法律财产的性质。尽管所有者偷钱,但它可以构成抢劫罪。根据“最高法院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有关在刑事案件中应用和隐藏刑事收入和刑事收入的某些问题的解释”,即使货币和商品被盗仍然可以用作抢劫或欺诈犯罪的目标。如果被盗的货币和商品以及产生的收入是订婚的,则分别因抢劫和欺诈罪而受到谴责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张将其银行卡借给其他人使用后,即使他是“名义持卡人”,他实际上将拥有和使用银行卡的权利转移到了实际用户。实际使用他的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开始覆盖卡资金。张使用了非法C的目的Onquest Card资金,并且没有犯罪嫌疑人对卡的“在线”知识,他通过报告损失和补充卡来阻止卡资金。张将犯罪嫌疑人的资金的所有者更改为自己的所有者。他的行为符合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必须由罪犯对盗窃罪负有责任。在第二次犯罪中,张知道他的银行卡的限制是2,000元人民币,为了非法占领转移的卡基金,他主动采取了主动权通过互联网找到卡用户,假装通过在线使用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以供嫌疑人使用,并在通过银行卡中获得了其他因素,以使嫌疑人“在网上”通过银行卡片获得犯罪频道。他立即致电银行报告丢失的银行卡,并通过更改卡来拿走卡。他的行为符合C欺诈犯罪的边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必须由负责欺诈的刑事进行。